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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来了!重点都为你划好啦!

作者:林老师 时间:2021-12-10
导读:政策这东西,每都会更新,你跟谁过不去都行,但你跟政策过不去就是跟你自己过不去。所以,那些来回反复递交了N遍材料还出bug的

政策这东西,每年都会更新,你跟谁过不去都行,但你跟政策过不去就是跟你自己过不去。


& & &所以,那些来回反复递交了N遍材料还出bug的童靴们,我建议你们再仔细看看政策啊!最好用笔尖儿一个字一个字地怼过去!


给落户小海龟的建议(未雨绸缪,少走弯路!):


不要拖拉,每年每个地区落户总人数有限,僧多粥少;


回国前记得带回学校开具的正式成绩单,必须是Official Transcript!


回国后第一件事联系正规翻译机构将国外学历学位材料翻译好,资料保存到落户完成;


带着翻译好的原件和英文原件办理教育局国外学位认证;


在正式办理落户手续前,


一定找一份靠谱的工作,看清楚自己对应的最低社保基数和个税基数。在提交落户前的连续六个月不能换工作!在整个落户流程走完前也不能换工作!!!


& & &1、申请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 &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划重点: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

2、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满足以下一条即可!)

&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 &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 & 划重点


& & 1. 海龟博士无学校排名要求!


& & 2. 以下满足一条即可):


& & 国内211本/硕+国外硕;


& & 国内非211本/硕+世界前500国外硕;


& & 国外本+硕;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 境外前500学校学习时间:1年以上!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4. 境外进修、访问学者: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来了!重点都为你划好啦!(图1)


重点:6个月社保千万不能断!补交没有用!也不能换单位!


4月-3月,符合上述条件的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


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7132元,


对应个税缴税额为133.39元;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需按1.5倍社保基数缴纳的——


社保缴纳基数为10698元;


对应个税510.17元。


3.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www.21cnhr.gov.cn和www.shafea.gov.cn予以公布。(落户的所有流程申请基本都www.21cnhr.gov.cn &进行,这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网站!) 


& &同时,留培学通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 & 留培学通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划重点:不能连续两年没工作,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 &4. 随迁/随归家属条件

&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 &申请单位或留学回国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上述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 形式标准

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所提供材料中,除汉语外,其它语种需提供翻译件,并需到具有资质的的翻译机构翻译。


(二) 申请材料目录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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