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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落户北京条件,单位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林老师 时间:2021-12-17
导读:根据北京市政策,非应届毕业生的京外人员(除未成子女投靠父母),如果想要落户北京需要符合积分落户条件。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

根据北京市政策,非应届毕业生的京外人员(除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如果想要落户北京需要符合积分落户条件。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并参照纳税指标及相应加分值,最终确定积分落户指标。

积分落户可谓是满满长路,其中有数不清的坎坷。但对于应届毕业生,如果工作单位承诺接收户口,则有一次直接落户北京的机会,可谓是一劳永逸。本文就谈谈应届毕业生落户北京那点事,为广大应届毕业生捋一捋落户北京的具体流程。

1、什么样的公司单位才可以为毕业生申请户口?

一般来说大型企事业单位都有户口指标。其中除北京公务员、事业编外,央企的户口指标最多,再就是各个部委下面的直属国企。由于国家近几年以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每年也会分配高新企业一些户口指标。

2、学校集体户口和公司单位集体户口区别?

很多北京市内学校的学生入学之后都将户口迁到了学校。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之后,同时更换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的身份证,从此成为学校集体户口。根据北京市政策,非北京生源的市内高等院校在校生的户口为限制迁移户口,在校就读期间不能将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迁至本人在京购买的合法产权的住宅性质商品房内。也就是说,学生的集体户口是不可以通过买房落户北京的。

而公司的集体户口则不同,公司集体户口等同于北京本地居民户口。当在北京买房之后,可以将户口迁到住宅所在地,并可以为一胎办理入户手续。

3、在校集体户口迁至公司具体流程

如果在校生入学之后将学校迁至学校,则在校生户口便转至学校集体户口,学校户籍科负责户口办理各个事项。

等到临近毕业,学校会统计毕业生去向,同时下发三方协议。注意三方协议是落户北京的重要文件,如果公司单位同意接收户口,那么会在三方协议上写明户口迁移地址;如果公司单位可以独自保存个人档案,还会在三方协议上写明档案转寄地址。三方上会写明公司单位名称、联系人等等。

毕业生将三方交给单位后,公司会派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进京接收函(接收函一共两份,一份给毕业生,一份公司保存)。毕业生持接收函到学校的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将报到证抬头改为接收函抬头。(这里要注意:如果开具接收函的单位同三方协议的单位不一致,一般来说是总公司和分公司,那么需要另行开具公司隶属证明,并加盖总公司、分公司的章)。

毕业生领取就业中心开具报到证后,持报到证到学校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将本人人口登记卡(也就是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从学校户籍科拿出,并在户籍科开具学校集体户口上海花千坊复印件。毕业生将报到证、人口登记卡、学校集体户口上海花千坊复印件交给单位,单位持以上证件加接收函到公安局为毕业生申请落户,并更换身份证。

4、学校二分回家,通过改派落户北京具体流程&&&&&&&&&&&&&&&&&&&&&&&&&&&&&&&&&&&&&&&&&&&&

很多有学校集体户口的同学毕业时并没有找到接收户口的单位,最后被学校二分回家,户口打回原籍。此时不要灰心,一直到当年年底,只要你能够找到接收户口的单位,就可以通过改派手续得到北京户口。

二分回家后,户口应当是回到原籍或者回到当地市人社局(各省市政策不同)。此时,切记不要着急持报到证回家报道,因为改派需要报到证原件。报到证可以延长有效期,所以不用着急去报道。

学校办理二分手续时会将报到证的下联放到个人档案,一并寄到原籍人社局。毕业生个人持有报到证上联。这种情况下,毕业生需要回到原籍,将档案取出(切记档案不可以私自拆封),请学校或者当地人社局工作人员拿出报到证下联,然后持报到证上下联、接收函、旧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如果公司保存个人档案,还需要个人将档案拿回到学校(或者请学校办理退档函交给原籍人社局,由原籍人社局寄回学校),再由学校转寄给公司。

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学校会给同学新的报到证、教委开具的入户证明、旧户口迁移证、接收函复印件。毕业生持这些证件,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理户口回迁手续。人口管理总队会开具入户通知单,并将文件材料夹缝盖章。

毕业生持人口管理总队盖章的所有材料、学校就业中心开具的户口改迁单到学校户籍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也就是说,学校先将毕业生的户口回迁到学校,再将户口由学校迁向公司单位)。最后,学校户籍科会到派出所办理毕业生的人口登记卡。

 毕业生将人口登记卡、新的报到证、学校户籍科开具的集体户口上海花千坊交给公司单位,公司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户口,并更换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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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口新政策


一、上海市户口申请条件以下三类人群可申请上海市户口:

1.直接落户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2.积分落户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居住证满7年;

②积分120分+;

③买房;

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⑥无违法生育;

⑦无犯罪记录;

⑧税单必须满7年;

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户以下五类人才可申请上海户口。具体标准可见文末。

①创业人才;

②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③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④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业家。

二、上海户口申请流程

1. 上海户口申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可以律师委托,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的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原沪籍职工户口迁回上海审核表》 审核表须经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加盖“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

8、申请人在职单位证明材料

1、《职工登记表》;

2、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年度《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单》;

3、1998年11月30日前为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在册职工的凭证(招工表或1998年11月30日前填写的《职工登记表》)

9、申请人或其父(母)原由本市外迁时的全户户籍资料

 10、申请人与本市入户地直系亲属关系凭证(入户地系申请人本人产权房或公有承租房的除外); 能反映申请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原始户籍档案、《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11、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12、随迁子女的相关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迁子女出生在外省市的,还须提供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3、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产前检查、分娩记录等原始资料或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嫌疑及与事实或常理不符的,则须提供亲子鉴定;

4、随迁子女已成年的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地婚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有无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

13、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及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2、子女系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件内容不实,则须提供独生子女审批表原始存档资料复印件;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三)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四)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您的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我们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您轮候进沪,敬请谅解。

(七)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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